《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》印发

发布时间: 2026-05-11 点击数量:24
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》(简称考核办法)。

考核办法适用于对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的考核。

考核办法精准设置五个方面考核内容。

一是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情况。考核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党委和政府落实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,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,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情况。

二是美丽中国建设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。考核大气环境、水和海洋生态环境、土壤生态环境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质量状况以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。

三是美丽中国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。考核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、污染治理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、生态环境安全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。

四是资金使用绩效情况。考核中央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。

五是群众满意程度。考核群众对本地区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程度。